《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汛期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加强储备调节,组织市场调运,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针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提前做好应对,一旦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大面积受损,要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支持种植速生蔬菜,做好蔬菜等农产品稳定生产工作。
目前,我省受灾人口超过50万人。省发改委强调,要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但仍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也要根据蔬菜等部分商品价格上涨情况,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汛期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编辑: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