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新乡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月”活动,针对大气、水污染防治关键部位、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了强力管控措施,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被动态势得到遏制,出境河流河流水质持续提升。
5月11日,为巩固“环保月”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新乡市召开“环境巩固提升月”电视电话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巩固提升月”活动,旨在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由突击式、运动式向长效化、制度化转变。
在“环保巩固提升月”中,新乡市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及干线公路两侧裸露土地集中整治等乡村清洁工程;启动工业企业绿色行动工程,严格控制火电、热电联产、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涉气、涉尘、燃煤工业企业粉尘排放;实行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分级分类管理,引导、倒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对5大方面、21个行业、623家涉气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提标改造。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还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总体要求,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列为环境信用评价对象,以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日常达标排放状况、环境违法等指标作为信用指数,将全市企业划分为绿、蓝、黄、红、黑“五色榜”,实行环境信用体系管理。
“环保巩固提升月”期间,新乡市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四部门将合力查处和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乡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还将对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追责。
(编辑: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