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省环保厅发布我省7月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补偿金清单。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要求,7月全省生态补偿共支偿金额1910.4万元,得补金额1712.6万元。其中,需要支偿金额最多的是洛阳市,共550万元;得补最多的是驻马店市,共320.5万元。
具体来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3项因子,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共有8市5县需要支偿金额1560.4万元,10市4县得补1415.6万元。
空气质量需要支偿的8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洛阳360万元、安阳300万元、焦作295万元、济源140万元、三门峡125万元、商丘120万元、郑州60万元、鹤壁55万元;需要支偿的5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巩义84万元、兰考8万元、鹿邑6.4万元、汝州5万元、长垣2万元。
空气质量得补的10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驻马店260.5万元、周口215.5万元、南阳206.5万元、漯河195.5万元、信阳193.5万元、许昌177.5万元、开封60.5万元、濮阳51.5万元、新乡15万元,平顶山2.5万元;得补的4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永城12.6万元、新蔡12.6万元、固始10.3万元、邓州1.6万元。
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凤险防范的生态补偿。7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市需要支偿金额350万元,10市4县得补297万元。
水环境质量需要支偿的5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洛阳190万元、济源70万元、鹤壁40万元、焦作30万元、开封20万元。
水环境质量得补的10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驻马店60万元、南阳40万元、信阳40万元、郑州30万元、三门峡30万元、濮阳20万元、许昌20万元、漯河20万元、商丘20万元、新乡10万元。得补的4县(市),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邓州3万元、永城2万元、滑县1万元、鹿邑1万元。
(编辑: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