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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创新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信息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刘华         时间:2016/8/3

 河南经济观察网讯    焦作市山阳区张某上访11年的拆迁补偿款问题解决了,武陟县东关村任某的房屋采光问题解决了,沁阳市孙某的养老金问题解决了,修武县吴某反映其丈夫的工资待遇问题解决了,解放区一名市民和街道办事处的房产纠纷解决了,改制企业郭某等23人的退休问题解决了……

 帮助这些反映诉求群众解决问题的,正是焦作市自2015年以来着力打造的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截至目前,该市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8000多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万余件次,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解决了一大批诉求群众的实际问题,消化了大量不稳定因素。

 在当前焦作发展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奋力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关键时期,焦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当作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来抓,通过搭平台、建制度、转机制、重督导、强保障、抓队伍等措施,逐步形成统一领导、资源整合、部门协调、统筹兼顾、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体系化、网格化、多元化的工作格局。这种建设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建立完善四级平台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责任落实等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做法被称为“四级联动”。

    搭平台。市、县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信访局的接访科、联络科和司法局的基层科、法援科等进驻中心开展工作,配备专职调解员进驻,聘请律师常驻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分别建立了不少于100、50人的调解人才专家库。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任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信访局长、市司法局长任副主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信访局长兼任,司法局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要负责排查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接待初信初访,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调处化解”。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法庭、防范办等部门力量,联合办公,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联调对接、法律服务等工作,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进驻,建立不少于15人的调解人才专家库。

 村(社区)、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具体负责排查、发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并及时组织调处化解。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组织治保民调主任、村干部、专职调解员、驻村(社区)民警、网格管理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力量,随时随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和上报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建制度。为了保证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规范运行,焦作市制定了统一的四级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从硬件建设、工作台账、组织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上执行统一的工作运行制度,具体包含:排查调处制度、领导接访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办结报告制度、回访制度、督察督办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考核奖励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在村(社区)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执行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四级平台的运行制度,对受理、分流、交办、调解、领导接访和包案、矛盾上报等工作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着力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依照职责归口分级解决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有序运行,市、县两级中心建立每周五下午例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会议召集人、参加单位、议事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转机制。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平台为对到中心反映问题的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其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需分流调处的,及时按职责归口分级进行分流交办。对特别疑难复杂的及时上报,纳入党委、政府督察范围,由领导包案,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

    以四级平台为依托,调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队伍参与,联调联动,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时效性、成功率,这被称为“三调对接”。一是推动访调对接。市、县、乡三级调处中心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对上级交办的、本级直接受理的、下级提交的、跨区域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选择调解方式解决问题,不同意调解的,按有关信访规定和程序进行分流交办,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二是推动诉调对接。在市、县两级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四级平台、各行业系统专业调解组织联网对接,对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开展诉前、诉中、执行全程调解,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推动专调对接。在市县两级职能部门成立公安、卫生、教育、住房、工商、人社、环保、国土、工信、法院、检察院、妇联等专业调解组织。群众有了矛盾由对应的专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转至调处中心调解处置。

 专业调解组织中作用突出的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医调委),建立起“第三方调解”和“医方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成了破解医患纠纷难题的“金钥匙”,被称为“焦作模式”。自成立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203起,结案172起。结案率达到85%,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达100%,至今无一例反悔,经回访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满意率达100%。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围堵医院”等恶性医闹事件,医疗机构执业环境大为改善,医患矛盾得到极大化解。

 重督导。发挥体制优势,保证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层层督导、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扎实推进、措施落实有力、调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信访稳定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个人,严格按照市委信访工作“九项要求”规定,实行“一案双查、一查双果”,对决策失误、落实政策中失职渎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教育稳控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单位及其责任人,对违法上访行为依法处置不力的政法部门及其责任人,运用通报、约谈领导、挂牌督办、取消评先资格、重点管理等手段,严肃进行责任查究督促限期整改。四级平台运行以来,一批认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受到批评和处理。

 强保障。市级中心设专门账户,从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用于中心日常办公费用、中心所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律师值班补贴和调解案件补贴等,实报实销,滚存结余。县、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足额保障,保证了“有人干事、有钱干事”。

     抓队伍。一是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力量。市综治委按照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名正式在编人员(至少1名政法编制)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司法所建设进行专项督察,确保了每个司法所编制、人员到位,经费足额保障。二是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按照乡镇(街道)每万人1名,每个村1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名的标准,对基层调解员进行重新选聘。同时,鼓励政法部门退休干警等“五老人员”参聘调解员岗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联合分批对平台工作人员和新聘任的专职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

 在采访中记者感到,焦作市建立起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工作机制与过去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网络。群众来反映问题,工作人员会按照问题的类别,引导到相关窗口,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二是受理群众诉求的范围进一步拓宽,工作内容更充实,服务项目更多。三是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从以前的被动接防,到现在干部主动深入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四是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变等访为下访,变抓表象为抓源头,变抓过程为抓结果,变处理个案为处理同类问题。

 焦作市通过建立市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实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调处化解网络进一步完善,调处化解时效性和成功率进一步提高。曾经让各级干部头疼的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难题的情况得到根本性扭转,取而代之的是群众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矛盾不激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在焦作成为新常态。

(编辑:张婷)